欧盟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发布(EU)2025/2052号法规,依据2009/125/EC 生态设计指令制定,废止(EU)2019/1782号法规,将监管范围扩展至外部电源、无线充电器/充电板、通用便携电池充电器、USB Type-C线缆,强化能效限值、新增10%低负载效率要求,强制 USB Type-C/USB-PD互操作性并配套通用充电器 logo,增设2.5kV 防雷击抗扰要求,法规2028年12月14日正式适用,设置备件、大功率USB-PD 电源过渡期,助力欧盟节能与循环经济目标。
一、核心目的与范围扩大
本条例旨在根据生态设计指令 2009/125/EC,大幅提升外部电源(EPS)等充电设备的能效与互操作性,以减少电子垃圾和能耗。
适用范围显著扩大,不仅涵盖传统的外部电源,还首次将以下产品纳入强制性生态设计要求:无线充电器(带集成电源)、无线充电板(需外接电源)、通用便携电池充电器、USB Type-C 线缆
明确排除:不间断电源(UPS)、医疗专用设备、交通工具专用充电器、灯具独立式控制装置等
二、核心生态设计要求
1. 能效要求(大幅收紧)
空载功耗:所有EPS空载功耗限值进一步降低(例如≤49W产品限值从旧规约 0.1W降至0.075W)。
低负载效率 (10% 负载):新增强制性效率限值,针对>10W的产品。
平均有源效率:计算公式更新,限值提高(例如≤1W产品需达到50%~66%以上)。
2. 互操作性要求(通用充电器强制化)
这是新规最具冲击力的条款,基于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/53/EU的”通用充电器”逻辑并扩大范围:
强制互操作:所有 AC-DC EPS 除非明确豁免,否则必须配备USB Type-C或USB-PD端口,且不得带有不可拆卸的硬接线Type-C线缆(防止线缆损坏导致电源整体报废)。
被供电设备的强制要求:通用便携电池充电器(≤100W)、无线充电器/充电板(未固定安装的)必须采用 USB Type-C 插座作为直流输入。
豁免情形(仍可用专用接口):
功率>100W;电压>48V或≤4.5V;高电压低功率组合(>20V且<25W)。
专用于玩具、户外电动工具、安防报警、网络设备(PoE)、固定安装设备(如电动卷帘)等。
3. 抗浪涌能力要求
I类/II类互操作EPS必须通过2.5kV浪涌测试(模拟雷击等电网波动),确保用于电信设备时的可靠性。
4. 信息与标识要求
铭牌:必须详细标注各端口电压、电流、功率,多口共享功率时需标注组合功率。
端口物理标识:每个 USB 端口旁须刻印最大功率(字体 ≥2.56mm)。
通用充电器标志:必须印在包装、说明书及网站,标志包含最大功率值(例如 “COMMON CHARGER 65W”)。
USB-C线缆:插头外壳须刻印”60W”或”240W”。
三、与旧规(EU)2019/1782的核心对比

四、生效、适用与过渡期
生效时间:2025年11月24日
正式适用:2028年12月14日
过渡期核心安排:
备件 EPS:旧法规延用至2033年12月14日
>100W USB-PD电源:过渡期至2030年12月14日
2025.12.14-2028.12.14合规新品:视同符合旧法规
旧法规废止:(EU)2019/1782于2028年12月14日正式废止
因此,为尽快符合 (EU)2025/2052 法规要求,需进行提前测试布局准备,我司的GRL-USB-PD-C2-EPR及M310e测试仪器,可以针对法规的Type-C及PD协部分进行测试覆盖,以满足法规要求,助力产品出口上市。